当前位置:藏獒宠物网>百科>综合>正文

不得以的以改写为不得已吗

人气:483 ℃/2024-04-06 01:44:05

应该改为“不得已”。“以”一般为介词或连词,偶而也做动词,文言文中”以"做动词一般为认为或率领之意。而“不得”的得为能愿性动词,能愿性动词后接动词,“不得已”的意思是无可奈何;不能不如此:万~|实在~,只好亲自去一趟。从这个意思上看,显然不可能用“以”这个字。

搜索更多有关“不得以的以改写为不得已吗”的信息 [百度搜索] [SoGou搜索] [头条搜索] [360搜索]
CopyRight © 2009-2024 藏獒宠物网 All Rights Reserved. 手机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