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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办法

人气:255 ℃/2024-02-25 03:25:17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应该受到相应的处理。具体来说,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: 

1.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。

2. 损害国家利益、社会公共利益,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。

3. 通过课堂、论坛、讲座、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、转发错误观点,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、不良信息。

4. 违反教学纪律,敷衍教学,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。

5. 歧视、侮辱学生,虐待、伤害学生。

6.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、面临危险时,不顾学生安危,擅离职守,自行逃离。

7. 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,有任何形式的猥亵、性骚扰行为。

8. 在招生、考试、推优、保送及绩效考核、岗位聘用、职称评聘、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、弄虚作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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